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书写借条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书写借条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一、书写借条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在书写借条或者欠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借条内容要尽量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
   (二)上面的用语要准确。
  切记不要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以免日后引起纠纷不易说明。同时,尽量避免有歧义的词语句子出现。
   (三)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一方在欠条或者借条上动手脚等,避免发生纠纷。
   (四)主体身份要确认。
  如果对方是公司,需要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等,如果是自然人,查明是否成年、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等。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民族、职业当然还有联系方式,公司的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最好的是双方互相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涉及到数字的,例如借款金额,最好采用大小写两种方式标明,这样不易被修改。
   二、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写借条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借贷手续要全。
  (二)身份问题。
  (三)语言问题。
  (四)利息问题。
  (五)时间问题。
  在实践中,有些债权人因考虑兄弟义气或者觉得没有必要等原因往往没有要求对方书写欠条、借条等,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因为日后一旦对方拒绝还款或是发生纠纷,借条是可以作为有力证据,帮助要回欠款的。如果您在借款活动中不知道该怎么写借条,那么建议您不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哪些程序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哪些程序?⒈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


·法律继承人第一第二都没有怎么分配?
      法律继承人第一第二都没有怎么分配?一、法律继承人第一第二都没有怎么分配?法律继承人第一第二都没有的话,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被继承人......


·民事诉讼标的和案由关系是什么
      民事诉讼标的和案由关系是什么诉讼标的与民事案由可谓互为表里的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案由就直接体现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案由实际上就是当......


·离婚协议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怎样办理协议离婚
      夫妻就离婚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的,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这个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旷工几天单......


·商店哄抬口罩价格犯法吗?
      商家哄抬口罩价格犯法吗?违法,对违法经营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


·一、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一、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收入;个人提供劳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如果属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


·我危险驾驶但是想判缓刑,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富余的钱来享受生活,购车则成为消费的项目之一,越来越多的人有车,而拥有车也是......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同时也是社会对父母的道德要求,没有尽抚养义务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