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有的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仅仅是达成了口头协议。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会给单位带来不少麻烦。比如员工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或者主张签署无限期固定合同。因此,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范此类风险。那么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做对单位将产生四个方面的利处:
  (1)《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订立依据可以继续适用《劳动法》。《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相比,对企业的限制还比较少,如果是新法施行后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制定合同内容。
  (2)劳动合同可以继续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由于在《劳动法》调整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因此相关条款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仍然具有约束力。
  (3)可以不计算劳动合同订立次数。《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需要的劳动合同次数,是自新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起算的。
  (4)经济补偿金年限可能减少。 《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实践中,多数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用人单位不愿订立或疏虞订立所导致的。但是,还有一些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员工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结果。对于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其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规定其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将有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据此,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如何补偿员工?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以及用工制度不规范的原因,在实践当中,不少单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单位如果同员工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尽快的签署书面合同,将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好。对于不签署合同的员工,单位可以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署通知书。最终没能签署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些都是针对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方面的举措。当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能获得哪些好处?
      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能获得哪些好处?1.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债务清偿、知识产......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工程团队需要注重的一个项目,因为一旦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团队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后,工程......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


·中国对逃税罪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逃税罪的量刑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二手房没有按揭,只有抵押,一手房是存在按揭的。两者是有区别的先说共同点:第一,两者的首付相同,利率也是......


·拐卖儿童罪坐牢了孩子给送回来吗?
      拐卖儿童罪坐牢了孩子给送回来吗?对犯罪事实定罪处理后,应当第一时间送回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


·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
      一、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


·一般法律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当事人都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结婚,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造成婚姻家庭处于不稳定状态,婚姻......


·1000万注册资本要实缴吗
      1000万注册资本要实缴吗?1000万注册资本不需要完全实缴的。第一种情况: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第二种情况......


·车辆如何强制执行
      需要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受理之后需要经过拍卖程序,由拍卖所得价款受偿,如果当事人想要车,可以自己参与拍卖,用拥有的债权出价。法院强制执行......


·一审不服如何上诉?
      一审不服如何上诉?案件的当事人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发生提起上诉,这样就会启动二审程序。那么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