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不少人会选择在放假休息的时间带上家人自驾出游,相比报团旅游,自驾游的时间相对宽松一点,也更自由一些。但自驾游发生事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通常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果确定要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确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这将决定你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第二步:及时报案。带上你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了),开上受损的车到你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第三步: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你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1、不要遗漏修理;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第四步: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了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第五步:开具事故证明。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警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公章的《事故证明》,就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第六步:递交单证。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第七步:领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你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出游回来后,你还应该将爱车带到汽车修理厂去进行一次保养检修。
   二、交通事故处理管辖有哪些
   (一)地域管辖
  交通事故处理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来划分交通事故处理权限和分工的制度。
   (二)移送管辖
  交通事故处理移送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在受理交通事故以后,发现自己对该交通事故并无管辖权,依法将交通事故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制度。
   (三)指定管辖
  交通事故制定管辖,是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某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使管辖权的制度。
   (四)管辖权转移
  交通事故处理管辖权转移,是指依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决定活同意,将交通事故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转移至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而取得管辖权的制度。
  因此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参照异地交通事故的处理内容进行。此时建议当事人最好先报警,不管事故的级别怎样,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报警之后的处理会相对公平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明确的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中的附随义务大体包括以下六类:(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手车辆买卖附随义务有哪些?
      二手车辆买卖附随义务有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哪几种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哪几种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合同纠纷等等,其实基本都是属于民事纠纷,这主要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以民事权利......


·非法出售发票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采购货物会拿到进项发票,而销售商品的话要开具销售发票。有些小企业在发票不足时,会向他人购买,这种行为滋生了非法出售发票的犯......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非常重要。可......


·私募基金收益率计算公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收益率计算公式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收益率如何计算?1、时间加权净值收益率时间加权收益率的假设前提是,在基金进行分红时,投资者不取出......


·被抢劫多少钱才可以立案
      抢劫罪是行为犯罪,跟金额没有关系,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哪怕是一分钱。抢劫罪并非纯......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


·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