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

在实务中很多企业都是在新入职员工过了试用期才会给购买社保,企业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因为未过试用期的新员工随时有因不适合工作要求离职或被辞退的可能性,但是未购买社保期间,新员工如果发生了工伤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的问题。
  
   一、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哪些费用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知,新员工入职如果还未办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的,应该由用人单位赔偿。当然,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但是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早已纳入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建议企业都能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这样也能减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退侦两次以后是什么时候能释放
      一、退侦两次以后是什么时候能释放?1、退侦两次以后不一定就能释放,除非第二次退回侦查超过一个月都没有取得关键证据,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


·车祸后扣留车辆的时限是多久
      车祸后扣留车辆的时限是多久一、车祸后扣留车辆的时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


·深圳醉驾标准是什么?
      深圳醉驾标准是什么?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


·中午在公司楼下摔伤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公司楼下摔伤算不算工伤?1、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申请贷款时银行放贷时间是多久
      申请贷款时银行放贷时间是多久一般银行贷款审批是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或者是银行资金紧张,这个时候贷款可能就需要排......


·行政复议会有受理通知书吗
      有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确认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决定受理所制作的文书。......


·离婚抚养费标准
      由于离婚率的不断攀升,离异家庭的不断增多,单亲孩子越来越多。夫妻双方不仅在孩子的抚养权上存在争议,抚养费的多少也是双方再次产生矛盾的重点。而......


·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公司的话肯定是需要召开公司的股东会的,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一些记录,这些记录对于日后做出公司决议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很多......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您都知道,注册公司时,是需要投入一定数额的资本的,但是当后期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大,我们想要对公司注册资本增资的时......


·在我国起诉离婚到什么地方办理?
      在我国起诉离婚到什么地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钱可不能随便就花出去了。作为房地产方面的门外汉,事先了解清楚应该如何买房,其实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