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在合同的分类中,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之分,单务合同的当事人只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不存在对等关系。比较典型的是赠与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为您重点讲解下。
  一、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单务合同不适用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单务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例如,民法典允许赠与附义务,但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与对方的附属义务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因而赠与合同仍属于单务合同。
  二、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1)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2)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3)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综上所述,不安抗辩权成立是有一定条件的,包括双方互相负有债务、先履行一方有能证实对方无履约能力的证据等。行使不安抗辩权最基础的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有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无权行使的,这种抗辩权只能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强险与三责险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第三责任险这也是属于汽车商业险当中的一种,因为有些过路的行人、还有其他第三人是无辜的被卷入到了这场交通事故当中,这种类型的交通事故在如今您也......


·关于开庭前认罪有哪些规定?
      许多人在犯罪之后,会选择在开庭前认罪。法院面对这种开庭前认罪的,或许会依照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例来处理。那么,是不是每个人人在开庭前认罪,都会按......


·签名上做塑封的笔迹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签名上做塑封的笔迹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吗?1、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


·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受哪些限制?
      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受哪些限制?抗辩权的概念对很多非专业法律人士来说会感到陌生,抗辩权是民法中的一个名词,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被用到,抗辩权的种......


·没结婚证离婚女方有赔偿吗?
      没结婚证离婚女方有赔偿吗?一、没结婚证离婚女方有赔偿吗?是否有赔偿就要看双方协商的情况;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了不会用婚姻法的条款来进行办理。......


·债权转让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债权转让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了喝酒了,有的人会选择代驾但也有人还是会自己开车回去。那么就很容易被抓到酒驾醉驾......


·侵犯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社会上公民的任何行为约束都有法律的解释和解读。文化作品是文化工作者的劳动成果,我国的相关法律也予以支持这类作品的保护。那......


·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
      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一、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房屋抵押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抵押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房屋抵押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抵押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


·婚姻法有过错一方指的是什么?
      婚姻法有过错一方指的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