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

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 一、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
  自从2009年开始,车辆交强险就已经由传统的“零时生效”改成了“即时生效”。而商业险与交强险不同,它不是即时生效的。
  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在投保后的次日凌晨才能生效。所以车主们在无保险的空挡阶段尽量不要上路行驶,否则,一旦发生风险也只能享受交强险的保障。
   二、临时牌照的申请条件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三、临时牌照的申请手续
  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四)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
  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四、临时牌照的使用期限
  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
  因而在拿到临时牌照之后就急急忙忙上路行驶。其实,只有交强险是即时生效的,而商业车险则是零时生效。所以,车主应量避免在商业车险生效之前上路行驶,万一在路上发生事故,就只能享受到交强险的保障,商业险则会因为没有生效不能获得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反诉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如何书写?
      反诉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如何书写?一、反诉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如何书写?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


·2023婚前财产是指什么
      婚前财产是指什么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


·民事诉讼需要缴费吗?
      民事诉讼需要缴费吗?一、民事诉讼需要缴费吗?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贷款人申......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伪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我国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到的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的劳动合同当中的某些条款实际上已经进行......


·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


·现在我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现在我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出行的方式上更加的注重经济且快捷的出行方式,为了让自己的出行更加的便利化,可以更好的达到出行的目的且节约事......


·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权
      在现在的开放思想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结婚,而是以同居的关系来相处。那么,如果在这种同居关系下如果有了孩子怎么办?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