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征收程序是什么?
一、关于社会抚养费管理
1、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2、可见,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按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3、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4、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是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不是进入国家财政的。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1、社会抚养费立案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应当填写立案报告表(呈批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即为立案。
2、社会抚养费调查取证: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
(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不到间隔年限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调查的主要内容:婚姻史、生育史、从业及居住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合同履行情况、乡镇村居社干部计划生育管理过程、怀孕过程及医学检查情况、生育发生时间、地点、经济收入状况等。
(3)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乡镇、村居)或有关单位(区县统计、工商、税收等部门、乡镇农经站)调查当事人经济收入情况,合理核定收入。
(4)认真听取当事人对违法生育的事实和法律责任的认识、辩护。
三、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1)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区县人口计生委行政首长签字同意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
(2)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应一式二份:被处理对象、存档各一份。
四、社会抚养费送达
(1)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2)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3)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收事由、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后把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
(4)被征收人在外地的,应查明去处后邮寄送达,或通过其亲属代为转交,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日期或转交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5)被征收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的,以公告形式送达。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在财政上的资金短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是调节社会人口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也在一定情况下稳定了社会秩序。以上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关于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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