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我们找工作时经常有特别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时,他往往会提出一点条件就是什么工作服的押金,工具的押金等等,其实这是并不需要的,在正规的用人单位中,会提供给劳动者劳保费以确保自己的工作所需要用到的必须的装备,那么劳保费类别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劳保费适用范围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新建、改建、维修、技术改造的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潢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地基基础,独立土石方、房地产开发,仿古园林、炉窑砌筑、市政建设等建筑不分资金来源、隶属关系,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也不分资质等级、隶属关系、经济类别,建设单位都必须向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管理缴纳劳保基金。
  
  二、劳保费的类别
  
  根据为企业员工办理的社保的情况,到有关部门申请不同的劳保等级(甲乙丙丁四级),在签项目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建筑单位的劳保核定卡确定劳保取费标准。
  
  劳保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
  
  取费类别与标准为:
  
  甲类0.0486
  
  乙类0.0
  
  丙类0.0292
  
  丁类0.0219  
  
  劳保基金的缴纳实行预收和结算制度,无论是执行地方费用定额,还是执行行业费用定额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报建或招投标时,按所含劳保基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工程,一次性100%向管理部门预缴劳保基金,5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经自治区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分期缴纳。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审定的含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三、劳保费发展分析
  
  先有价格后有产品的行业特点,使建筑产品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更为激烈,也使劳保基金在工程造价中的构成标准难以确定,导致企业之间劳保基金负担畸轻畸重,形成不公平竞争和劳保基金大量流失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据调查,截至1999年底全区累计拖欠职工社会养老金28213.7万元,自治区建设厅直属5个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拖欠两千多万元。这种状况不仅制约建筑业的改革发展,而且更直接地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社会安定团结。为此国务院提出了把退休职工的退休福利金从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中划出来的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管理制度的改革。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统一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建筑工程劳保基金统一管理:
  
  1、统一劳保基金计取标准,解决施工企业劳保基金入不敷出的现状,创造更加平等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2、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劳保基金,杜绝流失。
  
  3、通过统一拨付,解决施工企业劳保基金负担畸轻畸重,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全创造重要的集资渠道。
  
  同时上文也介绍了劳保费的适用范围和发展分析,所以,我们在找工作时如果遇见了需要我们提交什么工具的押金的时候切勿因为找工作心切而什么条件都答应了,这是很容易让劳动者们上当受骗的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放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放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放火罪既遂的判刑情况,可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被刑事拘留后送看守所可以探望吗
      被刑事拘留的人能探视,但是只能是律师探视。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


·一、无法协商分割遗产需要什么手续才能起诉?
      一、无法协商分割遗产需要什么手续才能起诉?1、起诉状2、证据材料(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
      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一、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处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偷盗......


·怎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
      怎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


·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
      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有很多人在公共场所遗失物品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遗失物品带来的麻烦与损失也是非常多的,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许多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许多分项工程组成的,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建设方会组织验收人员对该工程的各项分部......


·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合同编号:订立地点:卖方(甲方):买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一、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一、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