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在我国,房子越来越多,预计近几年房子都卖不完,因为房价还是比较高的,也有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只好买二手的房子。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你房子所有权的证明,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证明房子是你的,那么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程序
  
  1、选中房产并且签订购买合同;
  2、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目前暂时还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的二手房贷款,需要先通过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申请(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银行);
  
  3、提交相关资料,一般来说需要: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盖单位财务章、开具收入证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些银行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资产证明(存单、有价证卷、汽车、房产)、职称证明等等;
  
  4、银行会指派律师与贷款申请人谈话,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5、银行指派评估师对贷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
  
  6、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评估师提交《评估报告》,银行依据以上资料审核申请人资信,确定是否提供贷款以及所提供贷款的金额;
  
  7、银行确定可以提供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在过户当天或者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购买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过户之后,银行见到他项权力证或者抵押登记之后或者依据银行规定的其他时间,银行将贷款部分划转给出售方,购买方开始偿还月供。
  
  
  二、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评估价×划拨地面积×20%)。
  
  三、补办土地证的程序如下: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由此可见,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解答是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一般是不可以过户的,必须要去补办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一种凭证,证明土地的所有权归你本人所有,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也不可以过户,具体的知识在我们的文章中已经给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吗 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要是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不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就是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但有的人在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


·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怎么处理?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人离婚都是非常的草率,这样的结果就是结婚快离婚也快,因此我国的离婚率近几年一直在上升,导致的结果就是离婚的纠纷问题越来越多......


·医疗纠纷的范围界定
      医疗纠纷的范围界定一、医疗纠纷的范围界定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医患纠葛,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一、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冒充假记者身份不算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


·他人商标已经无效,自己可以注册吗?
      他人商标已经无效,自己可以注册吗?需要别人无效期满1年才能注册。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
      工资是每一位参加工作的朋友关心的事,涉及到的人群十分广。当然社会中也存在一些工资支付不及时,拖欠工资的行为。为了规范工资的支付行为和保证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


·在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在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一、在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在我国最新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酒后驾驶虽然也属于一般性的违章,但是单就违章来说,这也是属于情况比较严重的。我国制定的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早就已经对酒驾和醉驾这种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