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在当代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大中小型企业更新换代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很多企业因为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了一些其他的情况决定不再经营下去了,这个时候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的。那么,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一、注销的程序如下: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已经在ХХ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4、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5、《指定(委托)书》;
  
  6、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特别提请注意:
  
  1、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2、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3、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4、注销文件需要股东盖章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董事会成员本人签字。
  
  企业注销还需要准备的以下基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章程和所有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6、全套财务账簿和历年报税资料;
  
  7、国税代码章、领购的发票;
  
  8、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
  
  9、企业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10、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11、会计账本(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
  
  12、会计凭证(记账凭证);
  
  13、会计报表(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4、纳税申报表(近三年的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季度报表、年度报表);
  
  15、银行对帐单;
  
  16、国税申报方式及密码;
  
  17、地税代码章;
  
  18、发票领购卡;
  
  19、租房协议(贴印花税)、发票。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营业执照是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条件,同时企业不再经营的时候也要将营业执照注销,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您一定要重视营业执照注销这个问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可以道当地的工商所进行咨询。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


·当事人买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给过户吗
      当事人买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给过户吗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是什么?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实用新型究竟包括哪几种法律上是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所以只要是满足实用新型专利的特征的,符合法定要件的就可以将这个专利归入实......


·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乙方:__......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缓刑吗?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


·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一、车辆质押?(一)什么是车辆质押《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将质押的定义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交通事故纠纷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才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而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那要是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呢......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这也就造成了很多的安全隐患。比如......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


·未成年人持械打架斗殴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持械打架斗殴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