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

一、《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的相关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根据《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3、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恶意透支的构成还是相当严厉的,首先就要符合银行催收的次数,然后还要有三个月的时间限制的,被透支人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话才会构成恶意透支的行为,如果满足了恶意透支的话就要按照诈骗罪来量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女方有病离婚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如果女方有病离婚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在婚姻期间,只要查出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只要有足够的证明,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关于女方有病离婚应该......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往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辞退补偿金作为其暂时失业期间的补偿和赞......


·一般意外伤害险是哪些方面
      一般意外伤害险是哪些方面意外伤害:包括意外、伤害两层含义,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意外是因,伤害是果。意外的定义包含四个关键要素:1、非本意......


·一、银行存款继承遗嘱优先吗?
      一、银行存款继承遗嘱优先吗?银行存款在继承中肯定是按照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顺序的。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例如:户口本、身份证)和被......


·驾照被扣满12分后应该怎么办
      驾照被扣满12分后应该怎么办相信您都比较清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照总共只有12分,若出现交通违章行为的,那就会根据规定对驾照做出扣分处理。那现......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一、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不可以上学用,但情况下现在通过房产过户,然后在当地来进行上学都是需要有房产证件的,......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谁当是否重要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谁当是否重要重要。准确的说是法人代表,这是是公司的对外的代表,后续公司工商很多文件都需要法人代办签字,以后公司变更也需要......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


·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指导价标准是多少
      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指导价标准是多少?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指导价标准具体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男女未婚同居额情况是比较多的,而一旦同居男女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就有可能产生纠纷,尤其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那么此时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