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

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稍有不慎就会掉入卖房者设置的陷阱,并为此后悔莫及。那么在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呢?这是不少想要购买二手房的人们疑惑并迫切想要知道的买房问题之一。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
   (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
  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二)签约前,实地调查
  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三)查证相关证件
  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四)保留交易收据
  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五)先验房,再收房
  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二、怎样避免掉入二手房交易陷阱
  (一)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二)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三)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四)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五)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六)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它自然也是可以破解的,而破解给这些陷阱的前提就是,要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多吸取“过来人”的经验。此外,就算您不幸掉入了陷阱,那您也不用太担心,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来帮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谋杀人判几年
      两人合谋杀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中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批捕后通知辩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后通知辩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批捕后通知辩护人的法律规定是批准逮捕之后可以见律师;律师还可以帮助自己:(1)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代理申......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指的是公安机关对于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分配,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判定事故双方应该承担的金额赔偿。那么到底道路交......


·保险造假会有什么后果
      可能会被判刑,保险造假如果严重的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刑法》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一定会被拍吗?
      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一定会被拍吗?一、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一定会被拍吗?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是否一定被拍到的问题的解答是:需要看现场的监控设备配......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间存在矛盾,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解决。举证责任过重,......


·有关法院拒执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拒执罪有的时候的表现手段是比较隐晦的,当事人也很有可能通过暗地操作,造成一种从表面上来看是因为一些客观事实才导致自己没有办法执行法院判决的这......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他人向我们借钱的时候,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和借款能够顺利收回。我们应该同对方订立一份借款合同,将借款金额、期限......


·公司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退出: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


·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