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一、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陈志群律师建议,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二、补写的借条有效吗
  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出借方一定要主动订立借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补写借条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当然对于当事人之间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一般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出的,那么通常都是认定为有效。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租赁对于很多人来讲也是大事,毕竟要是选择租赁的房屋有问题
      房屋租赁对于很多人来讲也是大事,毕竟要是选择租赁的房屋有问题,那日后自己住着也不舒心。但实践中,有不少人反应因为房屋租赁而产生纠纷,并且还损......


·工程合同执行管理流程是什么
      工程合同执行管理流程是什么一、工程合同执行执行管理的具体流程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


·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在单位犯罪里面,其实也是有不同的分类,这自然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的。其中有一种类型就是将单位犯罪区分为了纯正的单位犯罪何不纯在的单位犯......


·一、胫腓骨骨折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胫腓骨骨折的误工费怎么计算?一般胫腓骨骨折后,经医院手术治疗后,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乘以按你所处工作单位每日......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


·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一、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1、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章程。2、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发起人......


·民事裁定书(对原审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5    (××××)×民×字第××号    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不服××××人民法......


·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在银行办理房贷,这样银行将房款给开发商后,银行间接持有抵押商品房的产权。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办房产抵押过程......


·夫妻先提出离婚抚养权还有吗
      夫妻先提出离婚抚养权有吗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妻离婚对于还知道抚养权,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


·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
      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


·欠钱不还去单位闹单位会怎么处理
      对方欠钱不还,去欠款人单位闹,是犯法的,单位可能会报警处理。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