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是什么时候

离婚的夫妻没有处理好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就匆忙的离了婚。到后来又继续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处理不好申请法院立案,通过法律解决。但是需要在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内进行,这是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案件规范的需要。我们将在下文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是什么时候
  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岁后,诉讼时效两年。2、主张抚养权的一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主张子女或抚养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追加抚养费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需要来判决。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1、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2、抚养费的变更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离婚追抚养费的不在少数,有的离婚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导致离婚的案件一拖再拖。法院为此而立案审理的不在少数,夫妻双方也应该在规定的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内,提出诉讼请求。但是作为夫妻一方应该按照合理的要求支付抚养费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今,您都购买了保险,机动车还存在交强险这样的强制险,一般理赔都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


·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区分主要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区分主要是什么公司和生产厂家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是属于承揽合同当中的一种,在生产厂家将物品加工完成以后,公司肯定还要和销......


·一、工伤营养费赔偿的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
      一、工伤营养费赔偿的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
      由于劳动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单位不与劳动者......


·小孩子要改名字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小孩子要改名字改姓需要什么手续?一、给小孩子改名字要什么手续办理手续: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诈骗怎么办?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诈骗怎么办?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诈骗怎么办?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


·偷税漏税与合理避税的区别是什么
      一、偷税漏税与合理避税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效应不同:避税是合法的,是不违法的,这是与非法的偷税漏税根本的区别。2、目的不同:避税的目的......


·一、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多久开庭?
      一、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多久开庭?1、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但对什么时候审结有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


·刑事诉讼法冻结时间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许许多多的刑事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也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也十分的重视这些问题,刑事诉讼法将......


·股东与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与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股东与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


·寻衅滋事双方能赔偿的话,还会判刑吗?
      大家知道寻衅滋事吗?通熟点说就是无故闹事的人,不要以为寻衅滋事没什么,其实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我们是法制国家,对于这种无事生非,胡乱造谣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