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证明监护人?
      现代社会,不少人因为父母离异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或者双亲均失导致的监护权归属权问题所困扰,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谁可以做监护人,那么有监护权的又如......


·个人取保保证金怎么退回?
      个人取保保证金怎么退回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一、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


·一时性的抗辩权与永久性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一时性的抗辩权与永久性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在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的一方所提主张会造成另一方权益损失,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权行使......


·股指期货合约的概念是什么?
      股指期货合约的概念是什么?基金、股票、期货这三者作为金融行业的主要投资对象之一,相信您对它们都有所了解。股票作为一种可以流通交易的有价证券,......


·刑事案件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少
      我国的案件办理过程是一项非常严密而又认真的过程,相关的办理流程在我国有着比较成熟的办理机制。一般犯罪者在还没判决前会在看守所羁押一段时间等待......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予给子女的话,应当视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


·单位克扣奖金能认定为克扣工资吗?
      单位克扣奖金能认定为克扣工资吗?单位克扣奖金与克扣工资通常不是同一个概念,但是总的来说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员工的奖金或者工资的。“克扣”是指用人......


·离婚协议债务若一方不还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吗
      离婚协议债务若一方不还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吗夫妻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是对夫妻内部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别人借钱的,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二人......


·合同诈骗在什么情况下无罪
      不符合诈骗罪的情况就属于无罪。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合同诈骗罪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