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一、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增加的条件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可见,上诉的审理对象针对的是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可以对一审判决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由此可见,二审是不允许增加诉讼请求的,在一审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的做法是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2、一审中已经提出但法院没有判决。如果是这种情况,二审的上诉状中可以补充此条请求,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法官滥用职权。二、提起上诉的条件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地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状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这一诉讼权利,叫上诉权;提起上诉的案件,就叫上诉案件。上诉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制度,保证这项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是严格依法办案的一个重要方面,审理好上诉案件是保证办案质量重要的一环。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审级制度决定的,是否上诉,当事人有权自己决定,任何人都不得限制与剥夺。 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也享有上诉权。上诉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是代为行使上诉权的;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并依法行使上诉权,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的判决、裁定,称上诉对象。能够成为上诉对象的,只能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包括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不予受理、对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等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调解协议不能成为上诉对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都不准上诉。法律规定的裁定,除以上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外,其他裁定,也不准上诉。(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算。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计算。(4)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根据,没有上诉状就难以判明当事人是否行使上诉权和上诉请求的范围,第二审人民法院也无从进行审理和裁判。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诉才能成立,才能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当事人已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发生效力。但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仍应执行。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如果是一审裁判时没有提出的,就不可以在二审当中提出;反之,如果一审中虽然提出但没有裁判的诉讼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另外,如果当事人要提起上诉,必须符合法定的四个条件,否则会导致上诉失败的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关于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
·对于长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
对于长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防止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措施。首先要确定有多少个月没有签订......
·二手房物业费前业主未缴纳怎么办
二手房物业费前业主未缴纳怎么办1、买了二手房之后的物业费缴纳,如果前面的房子的主人没有缴纳清他之前用的物业费的话,是需要看你与前业主在进行买卖......
·民法典14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4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14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范文是怎么写的?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范文是怎么写的?一方当事人在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后,另一方当事人则会进行管辖权异议答辩,需要写一份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管辖权......
·破坏交通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风险吗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风险吗一、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存在关联方融资现象部分有限合伙基金中,存在关联方融资,甚至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自融资”现象。......
·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
·根据法律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我国......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