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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为了满足行业中对某类职业资格证的要求,一些企业会寻找一些资格证注册到公司,而资格证持有人大多不用直接到公司上班,通常公司会支付这些资格证持有人一定的费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 第18条规定,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

  挂靠证件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时也帮助企业达到一些资质升级的目的。但是有的时候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说挂靠单位要求缴纳社保的,这样就存在劳动关系了,并且这类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是否有劳动关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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