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借条属于借款协议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借款事实的条子。但要想借款产生应有的证据效力,则需要当事人按照一定的写法来写借条。具体来讲,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
  借条是当事人双方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由于借条一般是民间行为,所以双方当事人最好请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作为证人,并注意借条的写法格式。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同时要注意的是,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借款人签名时,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借条内容的书写人最好是借款人。最后,在借条的措辞上,也要注意语句的应用,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语言。
  二、借条遗失债权人如何讨债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最好不要仓促起诉。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只能败诉。债权人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2、可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4、与对方保持接触,做好通话录音或谈话现场录音。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一张完整有效的借条可以有效地证明借款事实,帮助债权人成功追回债款。而一旦借条遗失,或者是在借钱时没有打下借条之类的借款协议,债权人在讨债前就要准备好其他诸如录音资料等方面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防止对方否认借款。实践中,如果您对于借条相关的事项还存在疑问,不妨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乡镇法庭民事诉讼标的额是多少?
      乡镇法庭民事诉讼标的额是多少?派出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相当于法院的一个庭室,具有法院的审判职能,履行法院审判职责。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


·现如今,交通繁忙,城市热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也是人们放在首位
      现如今,交通繁忙,城市热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也是人们放在首位目标。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重大道......


·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


·土地使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法律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怎么处罚?
      现在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的产品,本文就来了解一下生产这些产品的结果是:销售金额达到5到20万的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拘留以及处罚销售金额的一半的罚......


·一、出轨算过错方财产分割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出轨算过错方财产分割是否会受到影响?离婚一方出轨,并不一影响财产分割。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高,现在很多人已经有了购房的需求。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是需要签订一份购房合同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


·现如今随着房价的逐步升高,许多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且有能力的人会
      现如今随着房价的逐步升高,许多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且有能力的人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作为投资。但是房屋紧张和房价高涨的现状使得我国政府对二套房的购买......


·醉驾新规定怎样处罚的
      醉驾新规定怎样处罚的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8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
      8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一、8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


·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还需要归还吗,拾取人的义务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还需要归还吗,拾取人的义务是什么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能追回吗?可以,只要有相关证明能够证明物品属于自身即可。我国《物权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