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税费怎么计算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税费怎么计算我们知道,缴纳税务是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在商业社会,股权转让已经是您习以为常的事情了。股权交易也属于商业交易,就会涉及到各种税收。那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税费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一起了解下吧。
  1、公司股权转让要缴纳什么税?
  (1)印花税;(2)个人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
  2、公司股权转让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A、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B、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3)纳税地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4、原价回购已转让股权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规定,若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则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税费怎么计算?的具体内容了。文章告诉我们,股权转让的时候,双方要缴纳印花税0.05%,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按照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缴纳的,就是指转让人实际获利的百分之二十的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继承人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人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一、继承人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1、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


·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婚前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所协商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嫌疑人部分认罪缓刑也是可以判的,但是要符合缓刑条件。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了解认罪后果和全案证据的基础上......


·地基与基础工程可以分包吗
      不可以,地基与基础是主体工程,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是为了更多更好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化。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


·借条按了手印能报警吗?
      借条按了手印能报警吗?借条按了手印能报警。借条是否按手印并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只要借条是借款人本人所写,金额、日期等内容没有涂改,借条都是......


·安置房找不到原房主过户怎么办
      可以起诉,让法院把房子判给当事人,然后当事人自己去房管局过户。原则上来说,安置房一般都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卖和过户的。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


·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有联系吗?
      一、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有联系吗?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有一定的联系,检察院提起了刑事诉讼,与案件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面临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当然此时如果情况特殊的话,也是可以安排员工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一、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什么?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可以根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来要求人身赔偿和财产......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一、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若是首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在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