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要怎么补领?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要怎么补领??去年夏天天津的大雨相信您还记忆犹新。在大雨过后,如果车辆在积水中行驶,可能会因为水流的作用而导致车辆牌照处螺丝松动,导致机动车牌照丢失。不少天津市民在牌照丢失之后十分着急,但不知道如何补领,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要怎么补领,在遇到类似的事件时您可以参考该方法。
  一、机动车牌照丢失有什么后果?
  市民如发现牌照丢失,应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补领号牌业务,如果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一经查获,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处罚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二、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怎么补领?
  一是车管所及各车管分所办理。个人车辆补领号牌由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外埠人员还需携带天津市居住证明或办理回执)就近选择市车管所或各车管分所办理即可。单位车辆补领号牌由代办人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到上述地点办理。办理该业务过程中,市民可自由选择号牌邮寄到家(较快捷)或者到车管所及各车管分所自取方式均可。需注意,如只丢失一面号牌,补领时需将另一面交回。二是网上办理。市民可足不出户通过天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需实名注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需实名注册)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补领机动车号牌业务,号牌制作好后邮寄到家。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二)机动车行驶证。(三)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如果车主将没有机动车牌照的车辆开到路上行驶,会面临罚款和扣分的处罚。机动车牌照丢失之后可以直接到车管所补领,也可以通过网络的渠道补领。补领机动车牌照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还需还吗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无可厚非的事。那么如果欠债的人发生意外离开人世了呢,他身前所欠的债务又该怎样呢,需不需要偿还,又应该由谁去偿......


·员工丧假规定是怎样的?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丧假是指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死亡后为了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但是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当然如果有些是在省外假期是可以酌情考虑增加的,但是相关......


·遗产分割公证告知书
      遗产分割公证告知书尊敬的当事人: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遗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必须有明确......


·北京市五险一金的计提比例,保险办理的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险实际上是作为各位朋友住院看病和以后养老还有怀孕,工作中受伤和失业时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保障的,因此社会保险对于您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女方,男方有权力要回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女方,男方有权力要回吗男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监护权。至于法院能不能判决将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到男方名下,取决于法院从男女......


·故意伤害罪危害规定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危害规定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危害规定是导致他人的一些身体受到了具体的危害后果,比如说达到的伤残等级的这样的一种伤残等级的话,必须要达......


·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有些刑事案件的罪犯,在宣判之前是先行被羁押了的,此时虽然不属于剥夺其人身自由,但也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宣判之后,有的人就......


·劳动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处罚公司如果有相关规章制度
      劳动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处罚公司如果有相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罚则处理,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如何规定的?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