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厦门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履行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而且离婚不仅仅是夫妻双方分开那么简单,最重要的就是离婚会牵扯到老人和孩子,夫妻双方离婚后还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而且孩子由谁抚养或者需要多少抚养费这都是由法律决定的。即使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还有责任抚养子女。那么厦门孩子抚养费标准2017年如何履行?
  
  厦门孩子抚养费标准2017年财产分割方式:
  
  抚养费应由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孩子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孩子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
  
  厦门孩子抚养费标准2017年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夫妻双方离婚,影响最大的就是孩子。由此可见厦门孩子抚养费标准履行主要就是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而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规定的。而且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支付的方式也会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之后两人就可以各自追寻各自的幸福了。而在离婚之前,如果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话,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重婚......


·信用卡盗刷多少钱可以立案?
      信用卡盗刷多少钱可以立案?一、信用卡盗刷多少钱可以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一、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也应该有补偿,其补......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会被判刑吗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


·万元以下车祸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万元以下车祸误工证明需要开吗?误工证明需要进行开的;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一、注册资金的含义"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


·逃税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得包括什么
      逃税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得包括什么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责任由谁来承担?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责任由谁来承担?关于代驾车辆出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应分为四种情况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


·搞养殖的土地使用手续如何办理?
      搞养殖的土地使用手续如何办理?现在由于国家政府对畜牧业,农业的扶持,有许多大学生或者外出务工人员都选择回到家乡发展养殖业。发展养殖业需要政府......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 一、《公司法》清算组成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