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事人行使探视权是只能看看吗?

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后,一方会拿到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只让对方看看孩子,除此之外,对方不能同孩子之间进行过多的接触。那么当事人行使探视权是只能看看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行使探视权是只能看看吗?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二、对方阻挠探视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由此可见,探视权是离婚案件中没有子女抚养权一方正当的权利,对方不得阻扰。关于探视的方式,也不仅仅限于看看孩子,还可以陪孩子游玩等。具体探视方式及时间,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如果一方的探视权得不到保障,其可以通过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解决。现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一、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开除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


·商标侵权受理机关是哪里?
      商标侵权受理机关是哪里?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机关报案。根......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


·帮助逃避处罚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扫黑除恶有追诉期吗
      扫黑除恶有追诉期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扫黑除恶案件是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如果已经立案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可以不受追诉时效......


·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肇事逃逸商业险拒赔合法吗?
      肇事逃逸商业险拒赔合法吗?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是要赔偿的。肇事逃逸时保险公司的处理过程通常分为四点:1、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认定才能确......


·怎样买卖按揭房 按揭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怎样买卖按揭房?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的......


·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特定主体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受到受到侵害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这也是由于被害者不了解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所造成的。在受害......


·如果劳动者受到了工伤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
      如果劳动者受到了工伤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不同的受伤程度所对应的受伤级别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所取得的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杭州工伤鉴定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