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搞城市建设,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少,被征用的情况非常普遍。在这一个过程中,农民最关注的就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各个省市会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及土地年产值制订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共同了解下吧。一、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据了解,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市区内一类土地的价格大体分为三档,市区内一类土地每亩综合地价在7.4万元到9万元之间。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同时,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执行同地同价原则,同一个区片内,相同土地类别的征地补偿价格相同,不因项目不同而变化。二、潍坊市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解决1、找市政府或县政府进行协商。力争能够协商解决。2、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里需要说明的,不是申请批准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市、县政府裁决,而是批准征地的政府,即国务院或者自治区政府。3、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各项补偿费用如何处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由此可见,山东省制订的征地补偿条例,对下辖各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从每亩地四万元到九万不等。这个费用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不包含青苗费。农民对征地补偿不满的,首先要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再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有分割的,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在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


·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对于杀人、强奸这样的恶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查明犯罪事实,落实证据后,通常会对其处以死刑。在我国的死刑制度......


·非法集资快速立案侦查由哪个部门主导
      非法集资快速立案侦查由哪个部门主导第二十七条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主办,行业主(监)管部门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的组织......


·女儿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女儿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子女去世,涉及的遗产分配往往会牵涉到三方,配偶、子女、父母。此时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1、确定子女的遗产......


·发现商标侵权如何沟通维权
      商标专用权人遇到商标侵权时,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还可以到公安机关部门进行举报。商标专用权人到工商行政管理......


·合同无效违约金约定也无效吗?
      合同无效违约金约定也无效吗?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很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经通过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缘无故......


·监事为什么不能出任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人员 一个完整的上市公
      监事为什么不能出任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一个完整的上市公司需要哪些机构呢?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这三个机构,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司。在这......


·乘客暴打司机,法律会如何处罚
      乘客暴打司机,法律会如何处罚一、乘客暴打司机,法律会如何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事实了危害公......


·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
      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一、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执行:小于100万元的,按中标价的1%计取。......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提交后多长时间通过,登记信息是否对外公示?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提交后多长时间通过,登记信息是否对外公示?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