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民事司法鉴定谁付费用

司法鉴定一般是指诉讼案件中,找专业性高的机构或者鉴定人来鉴别案件中证据和问题,并提供专业性的鉴定意见给予司法机构判断案情。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中经常见到程序,那么申请民事司法鉴定谁付费用呢?围绕这个问题,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鉴定费在第十二条,即在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但是在现实中,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是由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的。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 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三、司法鉴定机构不接收鉴定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四、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内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通过以上的资料,相信您也了解到,司法鉴定费用是由申请鉴定方支付的,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自己准备好材料给鉴定者鉴定。以上就是本次对于申请民事司法鉴定谁付费用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施工终止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工程施工终止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乙方: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庞庄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


·自书遗嘱书写格式应该怎么写
      自书遗嘱书写格式应该怎么写(一)、遗嘱的写作要点: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2.正文。......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


·刑诉法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证据是十分重要的,他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从而影响着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程度的深重。因此要进行刑事诉讼案件的律师必......


·医院如何应对医疗纠纷?
      医院如何应对医疗纠纷?如今,人们在患病时,除了身心备受煎熬,还要付出大笔的钱财,同时还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产生医疗纠纷。作为医院来说,个人行为......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一、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公民肖像权怎么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公民肖像权怎么判?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当坚决地进行抵制,用以来......


·如今人们因为言语谈论自由,不时会对自己不喜欢的事物用言语抒发
      如今人们因为言语谈论自由,不时会对自己不喜欢的事物用言语抒发自身的情绪得到释怀,而忘了并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出口,每个人都有属于自身的权利即便......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借贷关系中欠钱多少都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很多人奋斗一辈子或许也只能买得起一套二手房。面对巨额的购房款,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税费,......


·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
      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发明创造要想获得法律保护,那么最好就是申请获得专利权,这样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最长可以达到20年。但需要注意,在申请专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