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琼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琼海市有很多鉴定机关可以做司法鉴定,那么当事人有权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由司法机关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也是维权的主要手段之一。那么琼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接下来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吧。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综上所述,琼海司法鉴定的程序就是这些。琼海的司法鉴定程序不仅规范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了司法鉴定质量,同时还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需要司法鉴定,可找相应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安全可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派出所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所以在发现有的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作废的信用卡作案的时候就要注意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很多人对信用卡诈骗罪......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一、醉驾5年内开车是否合法?
      一、醉驾5年内开车是否合法?醉驾5年内开车是不合法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


·醉驾判刑后可以出国吗?
      醉驾判刑后可以出国吗可以的,醉驾不是公安部规定不可申领护照的类型。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一......


·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多少?
      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


·打群架(2023版)会如何处罚?
      打群架(版)会如何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


·在劳动市场中,何为劳动关系的借调?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确定下来了。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有时候劳动关系比较复......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身份证是什么罪?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身份证是什么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身份证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这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280条当中所规定的,只要是实施了这样的一种伪......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后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后怎么办?只要认定工伤,就可以根据国家法律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什么样情况属于重婚罪?
      一、什么样情况属于重婚罪?重婚罪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