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过户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过户
农民买卖或者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适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
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所有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农村宅基地的过户问题是很多人心中都存在的,由于对农村宅基地没有明确的概念,所以很多人都对此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处理解决。综上所述,相信您已经知道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过户,不过如果我们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话就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遇到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条款是否相应的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一、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
·物流公司拖欠货款怎么办?
物流公司拖欠货款怎么办?一、“四看”决定物流公司要钱策略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
·租赁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租赁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一、在岗阶段。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一、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增加的条件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
·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是什么?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一、经济补偿的性质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将出场、离场、金钱结算、职责约定清楚。合同是一件十分严厉的工作,它能够清晰标准两边......
·老师摔手机拘留多久,要赔偿吗
老师摔手机拘留多久要赔偿吗如果老师对手机造成损害,可向其索要赔偿。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