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周口市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周口市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周口市东新区去年发生的征用农用地的事件重新将不合规征地的问题引进了我们的视线,要知道政府或企业征用农用土地必须要经过国土资源局的审批,拿到相关的批文后方可开始征地,且征地补偿措施要做好。那么,对于周口市东新区而言,该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周口市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周口市东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河南周口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关于补偿标准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周口市东新区征地该如何处理?
  拆迁征地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拆迁征地之前,就要让拆迁户了解拆迁征地的,标准,补偿方案,签署拆迁协议,如果少了这一程序,政府的行为肯定具有一定的不合法性,周口市东新区征地并未获得政府批准,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进行举报,请政府出面解决。另一方面,在征地赔偿方面,您需要了解一下的问题:1、没有统一的周口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您需要了解您的征地补偿方式是什么。2、您的房子到底值多少钱,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对农业用地征地是一定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的,周口市东新区征地首先从合法性上而言就是不合规的,被征地用户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反映,请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切忌自己出头发生纠纷;另一方面,周口市东新区征地补偿应该严格按照征地补偿标准来实行,我们已经为您提供了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您可参照该标准进行计算,索要合理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


·和林格尔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和林格尔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我们遇到征地情况时一定要了解的,否则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自身都不知道,一般在土地补偿的过程中人们......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如何赔偿就要看被扶养人实际的情况;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


·农业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内容?
      农业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内容?农业企业融资有其自身的特点,相对于别的企业,国家对农业企业的政策性优惠要相对较多。农业企业开始主要是自筹资金......


·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如何计算?
      为了维护司法鉴定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对司法鉴定的收费进行了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政府指导价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偷窥犯法么,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对于各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也是越来越严厉,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教育,喜欢趁......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到有继承权吗?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到有继承权吗?1、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到的话是没有继承权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知道或应当知道其......


·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吗?
      有的人可能是到国外旅游的时候,认识了国内的人双方情投意合,就按照国外的规定办理了结婚手续。但由于双方之间了解的不多,因此婚后出现离婚的情况也......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不仅仅带来人身伤害的危险,同时也会对财产造成损害,交通事故中,车辆很容易受到损害。有些较严重的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