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一、标准内容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履行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1、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2、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3、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在抚养上,无论是其他地方还是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都有相同的因素,也就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双亲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无论是离婚还是未婚,父母所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都是相同的,也都是有义务抚养儿童的。除去地方上的具体标准不同,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共通的。若您还有疑问,请咨询律师网日照律师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中国商标注册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中国商标注册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
·什么样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什么样的案件是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
·北京市醉驾最新的处罚是什么?
北京市醉驾最新的处罚是什么?1、酒后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
·律师事务所有注册资本金吗
律师事务所有注册资本金吗一、律师事务所有注册资本金吗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分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特殊的普通合伙律......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部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公司需支付员工一定的赔偿金,公司......
·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就是对诉讼案件中,在庭上对司法鉴定检验对象进行鉴定和辨别并给出事实情况报告。被司法鉴定检验的对象可以是尸体检验也可以是受伤程度的检验......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是怎样的一、范文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一、订立协议各方当......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斗湖堤镇。补偿标准:耕地:35800元/亩;菜地:39380元/亩;......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条件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它是根据事故造......
·一、向单位提了辞职随时走吗?
一、向单位提了辞职随时走吗?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刑事拘留申请国家赔偿是否可行?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过,国家赔偿在某些方面是可以进行的,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如果因为刑事拘留,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呢?根据有关的说法,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