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规定里面,法律援助要收钱吗?

在规定里面,法律援助要收钱吗? 一、法律援助要钱吗?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二、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
  (一)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7、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8、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9、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0、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应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1、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请先阅读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然后按要求逐项填写。特别提醒您,填写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和理由,应尽可能叙述详细、清楚。填写完毕,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或捺手印并写明申请日期。如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三、代理他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法律援助委托书。申请法律援助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字、盖章或捺手印。如受托人为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出示具有法定代理资格的证明。被代理人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如:10—18岁的未成年人),也应当在法律援助申请表等法律援助文书上签字。
   2、经济困难状况证明,除写明家庭经济生活的困难状况外,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的具体数字。
   3、申请法律援助提交的材料,应当提交材料原件并提供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申请材料经中心审核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原件除外),复印件交法律援助处留底归档。
  综上可知,对于法律援助要收钱吗这个问题,在我国规定中,说的是有所减免,也就是视具体情况而言,如果家庭过于贫困或情况非常特殊,是有可能免去费用的。还有需要注意的是就是,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一定要在申请书上写清楚案情理由等,并且附带家庭贫困证明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是什么
      一,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是什么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


·意外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规定是什么?
      意外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规定是什么?意外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规定是按照刑法规定进行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判处,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和保证员工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保险,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


·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不定时工作制不少单位保安,工作时间比较长,一上班往往就是十几个小时。而且,保安的工作日期也不固定,有......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可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尽量协商,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应当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民间非法集资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借贷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而民间借贷是指向民间个人借款的一种行为,它不涉及金融机构。实践中经常会发生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关于回迁房的买卖,其实我国是有专门的规定
      关于回迁房的买卖,其实我国是有专门的规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此时也不允许回迁房上市交易。那回迁房都可以买卖了,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回迁房办......


·公司法全文解读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全文解读内容是什么?我国的大大小小的企业在晋级的发展过程中十分的迅速,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成为了世界500强企业,我国的企业成长是......


·故意伤害但没有致死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但没有致死如何处罚?一、故意伤害但没有致死如何处罚?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