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劳动合同中该怎么约定加班时间

关于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条款约定,当然不进行约定也是可以的。那要是约定加班内容的话,此时在劳动合同中该怎么约定加班时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在劳动合同中该怎么约定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时间的约定,不得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工资高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最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该约定有效;若该约定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该约定无效。约定无效时,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加班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因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有安排加班的情况,但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的情况也有不少。劳动者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单位追讨自己应得的加班工资。具体约定加班时间的时候,也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否则作出的约定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宣告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


·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
      一、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司法工作人员认为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被害人轻伤或重伤(包括致人死亡),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事实上并不完......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一)......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


·婚姻一方过错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一方过错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是什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是什么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


·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到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


·强迫交易10万元判多少年
      强迫交易罪价值10万,法院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院批捕要家属签字吗
      一、检察院批捕要家属签字吗?不需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不需要家属签字的,但需要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