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成立要件的司法解释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现在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多的就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它主要是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被判刑或者拘役,所以说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非常严重的,那么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成立要件的司法解释你知道吗?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成立要件的司法解释: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
  因此,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只要成立就非常的严重,所犯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希望每个人都应该避免侵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时间作出结果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很有可能因为条件不满足而导致认定部门不予受理,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4s店自己出划痕险怎么用?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如果购买了一个新的物品的话,那么肯定是非常珍贵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购买了新的车辆,基于各方面的安全性能的考量,都会进......


·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
      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足够的证据才能保证对一个案件的正确审理。但是有些时候证据不足,或者没有物证......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应该怎么办?民间借贷是当下比较方便的一种资金周转的方式,它相对于银行的借款更加灵活方便,同时其借贷利息也比银行要高,这样的......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一、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


·入职2个月的员工如何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
      入职2个月的员工如何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


·企业破产不能偿还债务如何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一、附带民事起诉状与刑事起诉状的区别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两种格式,但两种格式的诉状的用......


·员工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员工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


·软件著作权登记批准日期怎么查询?
      软件著作权登记批准日期怎么查询?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查询方式是什么?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相关部分条文规定,其中包括:第六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