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随着改革开放,计划生育也开展了很多年了,您都知道计划生育,就是规定你只能生一胎或者二胎,也就是说你只能按照当地的政策要求来生育,但当我们没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时候,超生了那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当然这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只是一种行政性收费,那么当我们超生了需要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2016-2017年厦门社会抚养费标准,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厦门超生孩子上户口持小孩出生证、小孩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即可落户。
  
  小孩无出生证无法办理落户,需你同出生地医院和计生部门协调处理。
  
  超生孩子需要罚款:《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2016-2017年厦门超生三胎落户新政及罚款标准(上户口)
  
  再婚的家庭是否可以再生孩子?目前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地方性立法的不平等,需要在更高位阶的立法上尽可能统一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现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开始放开很多地方都开放生二胎,一般的家庭有二个孩子就够了,但如果超生了的话,就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政策进行缴纳社会抚养费,小孩才能够上户口,所以当我们超生了一定要按时的缴纳社会抚养费,按时的给小孩上户口,当然现在的养孩成本也很大我们要根据自己的要求和经济实力以及计划生育政策,保证优生优育,给宝宝一个好的生长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一、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一、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区分誉权和荣誉权的方法是两者针对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


·犯罪嫌疑人微信盗刷怎么立案
      犯罪嫌疑人微信盗刷怎么立案一、犯罪嫌疑人微信盗刷怎么立案?微信盗刷的立案标准是盗刷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公安部关于修改盗......


·农民工如何买保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地区之间经济水平差距拉大,使得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了许多农民外出或是进城务工,农民的城市流动形成了一个庞大......


·借条胜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借条胜诉期是怎么规定的?1、借条胜诉期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很多创业者都会疑问:为什么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呢?驰名商标对于很多需要宣传品牌的创业者来......


·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轻微交通事故,即使没有实际造成人员的伤亡,但当事人此时需要在现场或者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处理,也是会耽误其上班工作时间的。因此,可以主张误工费......


·待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待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待岗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不可以的,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


·二审行贿判处有期徒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二审行贿判处有期徒刑的标准是什么?二审行贿判处有期徒刑的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公司经常遇到的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作为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债券作为一种有价的凭证需要公司在日后偿付,......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民事诉讼法再审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再审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