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

很多职场达人一定遇到过这种情况,就是之前在单位工作的很好,只不过因为家里或者自己临时遇到了紧急的情况,不得不通过暂时离职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又很担心,入职半年就离职之后还能否重新入职,如果失去了这份工作,还得重新寻找其他工作。那么,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我们对此进行了整理。
  
  一、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
  二、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也不会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因为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鼓励充分就业。具体法条规定如下: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入职半年离职,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不过还需要根据单位的具体的情况以及劳动者本身的来作出判断。如果您遇到了这种问题不好解决的,您也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来维护权利,处理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怎样处罚故意伤害罪
      被确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此时承担的责任是两方面的,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二者是并存的,不是说承担了其中一个就能免除对另一个责任的承担......


·物业交接包括债权债务么
      物业交接包括债权债务么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


·专利权包括了哪些内容2023
      专利权包括了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邵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网上查询:您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五险一金查询。您可......


·包办婚姻具体是指什么?
      如今基本已经很少看到包办婚姻的,但在一些山区或者偏远农村,其实包办婚姻还是存在的。可能您多少知道一点包办婚姻,但要是让具体讲解一下的话,可能......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


·商品房使用年限怎么算?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
      商品房使用年限怎么算?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


·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
      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一、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1、开设赌场取保候审的违法主体最低的处罚是管制,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


·新版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如果从事高危工作,不慎受伤,需要进行工伤的相关认证,一定要注意区别两个法律概念,一个是认定办法,还有一个是保险条例,其中认定办法是针对认定的......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在进出口业务中,提单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其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后要拿着提单到港口提货。有时候,买方会因为一些原因在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