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一并发放吗

当公司员工与公司建立了竞业限制的关系后,员工就有责任对公司的某些事物进行保密,但同时公司都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补偿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承诺会发放相应的补偿金,但是有些员工会有疑问就是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一并发放吗?您一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一并发放吗?
  
  不一并发放。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后给予,如果在事先给付的费用,是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确定。但是平时支付的费用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在工资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保密费或竞业限制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国家对工资是有严格规定的。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单位可以与相关劳动者约定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而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也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这点上面法律是没有做出强行规定的。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领取?
  
  (一)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同时,在第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保密费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确需特殊保护,建议将保密费单列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费用支出。
  
  3、有关限制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很明确地说“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后给予,如果在事先给付的费用,是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但是必须要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允许了那么员工在发放工资的时候也能领取到相应的补偿金的。但是能够一次性支付这就有待商榷了,最好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险费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险费是什么?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核算范围劳动保险费的核算范围,企业缴纳的养......


·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欠条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欠条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欠条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来提交给法庭,证明确实有借款的事实。针对欠钱不还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会扣车吗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会扣车吗发生交通事故,理论上都可以扣车对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查验和对车辆进行检验,但只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


·员工可以拒绝企业提前复工吗?
      员工可以拒绝企业提前复工吗?可以拒绝企业提前复工,企业私自复工是违法的行为,延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在家办公,同样算作加班。企业予......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在我国其实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可以结......


·涉外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今,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不仅仅是国内居民了,还有可能出现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情况,这我们一般称之为涉外离婚。而此时如果当事人是......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


·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及中止审理的相关规定
      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及中止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各种诉讼案件中,可能会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审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可予以中止审理,而法院对于其原因不详,......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


·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时候,客户拖欠货款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是困扰很多供应商的一个问题。其中有些客户反映,收到的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