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也逐渐成为了一个车辆大国。我国的的机动车拥有的辆数也上升到一个庞大的数字。随之而来的还有很多关于牌照车籍的问题。那么,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先在异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转籍(转出)手续,领取车辆档案袋,回当地办理外省市机动车转籍(转入)手续。
  
  二、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机动车自转出之日起,90日内未到本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的。
  
  1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交验机动车。
  
  (八)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第三联原件。
  
  四、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办理。
  
  (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确认机动车。
  
  (三)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四)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到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六)凭《待办单》等待选号,并在选号完毕后确认车辆牌号,付牌证费后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简单的了解到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在办理机动车牌照迁移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缴纳应缴纳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很多人觉得别人欠了我的钱我想什么时候要回来都可以,因为我是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权利,但是有时又碍于面子不去催......


·被辞退多久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去人社局的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被非法辞退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劳动仲裁庭受理以后自......


·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相关规定如何理解?
      在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证据对确定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实施至关重要,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可以依法调取案件相关......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或者其家属可以协议或者诉讼要求工作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要求赔偿前当事人或其家属首先需要申请......


·患者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
      患者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医院如果因为操作失误对患者造成医疗损害,医院应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推诿责任,患者应该及时进行上诉,通过......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怎么给的?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怎么给的?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界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界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达......


·刑事拘留期限能否折抵刑期
      刑事拘留期限能否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


·侦查阶段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侦查阶段拘留的时间是多久?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其中“审查批准逮捕”......


·小孩抚养费比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小孩抚养费比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六条 监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