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国家对童工是有保护措施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任何的单位都不

我们国家对童工是有保护措施的这一点您都知道,任何的单位都不得违法雇佣童工从事劳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很多单位对于应聘人员的年龄把控特别严格,谨防雇佣童工的情况出现,但是很多单位对于童工的年龄限制不是很清楚,例如很多人疑问的17岁去上海算不算童工呢?
  
  一、17岁去上海不算童工
  
  1、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17岁去上海算是未成年工--未成年工作禁止工作范围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代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而满了16周岁没有满18周岁的就算作是未成年,所以17岁是未成年工不是童工,但是即使不是童工,但是还是有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保护未成年,所以用人单位在雇佣未成年工之前还是要搞清楚哪些是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的工作,以免一不小心违反了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审查起诉后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久?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


·上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需要适用的情形是不同的,当然在提供的材料和具体流程上面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异。而现实中,上法院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


·精神病杀人后如何赔偿?
      精神病杀人后如何赔偿?一、精神病杀人后如何赔偿先经过医学鉴定看精神病人是否处于病发期,属于病发期杀人根据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不对精......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构成侵犯......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本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本是什么当建筑初具模型以后,门窗、排水管道,或者是一些消防通道等这些安装工程就会紧随其后的开展,并且有些......


·商标保护的宽展期是多久?
      商标保护的宽展期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拿多少钱
      起诉离婚是通过公权力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是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那通常向法院......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改证是什么?我国公民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要使用该国有土地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城改证和城中村改造有......


·砸车后赔偿还刑拘吗
      触犯了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罪名已经成立,积极赔偿在量刑方面会有考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少分的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少分的依据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婚外情等过错的,依法可以在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