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很多人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难免出现各种问题,如果一旦不想在一个

很多人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难免出现各种问题,如果一旦不想在一个单位工作我们往往就会选择离职,但是因为和工作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在离职时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投身于下一个工作单位,但是现在很多人离职时,因为各种原因离职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离职未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呢?
  
  一、离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影响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二、离职未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现在很多单位和员工确定劳动关系都是通过劳动合同,如果离职未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没法和下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发放的工资原单位也可能扣除等等,所以一定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原单位故意刁难,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当事人可以就此事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后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
      结婚后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一、结婚后分开多少年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行为包括什么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行为包括什么一、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行为包括什么(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


·一、涉嫌醉驾后怎么提前开车?
      一、涉嫌醉驾后怎么提前开车?醉驾没办法提前开车,如果无证驾驶的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


·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


·征地听证,放弃后可否再申请?
      征地听证,放弃后可否再申请?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1、......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房子要收税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房子要收税吗?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房子不要收税,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


·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
      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