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时代发展催生了很多东西,比如闪婚,但闪婚过后的离婚率也大幅度增加,认识不到两个月就结婚,结婚不到两个月又离婚的情况大有人在。在这样的环境下,民法典也在与时俱进,于是很多人都会问,那民法典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有没有一个量化的尺度和标准,答案自然是有的。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二、部分规定
  1、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2、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5、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三、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6、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由上文可知,离婚财产分割不仅有规定,更有制订的原则,这五大原则是我们在实践中常常能够用到的东西。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民法典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的解答,这些东西体现了对离婚双方财产的保护与划分,其中有很多内容都是需要双方提前进行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转租是否合法应当看是否获得房东的同意,具体情况如下: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2、未经......


·单身男性收养小孩条件都有哪些
      单身男性收养小孩条件都有哪些我国调整收养领域的法律是《收养法》。依据该法律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


·校车超员驾驶员怎么处罚
      校车的存在是为了方便孩子与家长,更好的管理孩子,使得孩子安全抵达学校。但是一些校车驾驶员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孩子的安全的事情时有发生,超员或超速......


·车辆上高速分岔倒车扣几分?
      车辆上高速分岔倒车扣几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这就意味着,违法驾驶......


·犯罪的预备状态是怎样的
      犯罪的预备状态是怎样的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主观上为了犯罪(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完......


·一、委托律师公证遗嘱可以吗?
      一、委托律师公证遗嘱可以吗?可以的,也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请不请律师。所谓公证遗嘱,一般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


·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
      在众多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重要的一个,毕竟,房产的价值是很高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房产分割上面很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现在很多离婚诉讼案......


·一、离婚前将财产给子女可以吗?
      一、离婚前将财产给子女可以吗?当然可以,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共同识意愿。父母将财产给子女,应当办理过户手续。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


·司法冻结银行卡严重吗?
      司法冻结银行卡严重吗严重,不可以进行金钱交易操作。二、司法冻结是什么司法冻结是新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赋予证券监管机构一些准司法权,是这次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


·股东抽逃出资补回后还涉及到犯罪吗?
      股东抽逃出资补回后还涉及到犯罪吗?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情况的,就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为已经形成了犯罪事实。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