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环节?

不管是在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中,法院在判定证据效力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辅助。同时,当事人在某些方面存在争议的话,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如今,司法鉴定在诉讼领域运用的越来越广泛。那么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环节?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学习下相关知识。
  
  一、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环节?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二、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透过对上文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程序和原则。从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受理、初次鉴定、复核鉴定到出具司法鉴定结果,这一系列环节构成了司法鉴定的程序。按照目前规定,当事人申请做司法鉴定,应该通过法院委托,或者由代理律师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价相对于商品房来说更低,也受到不少购房者的欢迎。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在上市交易方面......


·加班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其实应该进行一下区分。并不是只要出现劳动者加班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中在这方面有明确的规......


·销售假药一万元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销售假药罪,要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具体要怎么判刑,需要看该案件所造成的后果。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一、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1、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范畴。主要是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和行政处罚......


·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目前正是各大院校毕业生进入社会开始求职的时间。这些毕业生在找到心仪的工作之后,在入职时都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入职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企业会将员......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一、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股东追加资本用途主要是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资本,表示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欲加大投资......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哪种量刑范围
      我国的司法量刑有着严格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也是严格参照国家的法条进行的。其中,有期徒刑属于我国的主......


·如果是一时误证的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不可以,只是误诊的话不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


·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
      现实中导致房产转让的原因其实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自然就是买卖、继承了,此时转让房产也有一定的程序,毕竟房产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进行转让的时......


·一、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保险扣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保险扣多少?1、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保险的赔偿标准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样,医保报销比例根据每个地区情况而不同,如重庆:职工大额和居......


·工伤的认定时效是多久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的认定时效: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