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是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商离婚的过程较为简单,由于双方已经协商妥当不存在纠纷,因此办理也是较为快速的。而诉讼离婚因为存在纠纷,有时协商不成是需要法院介入的。我们也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另一方应该如何申请分割财产呢?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怎么办
  
  如果双方离婚,关于共同财产的确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与存款在双方谁的名下没有关系,只要是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可以进行分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有的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转移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等。但是,实际上转移财产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结果却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婚后夫妻双方创造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无论财产在哪一方那里,都应该均分,若一方霸占财产不予分割,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实行强制分割。我们提醒您,作为一位懂法公民,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面对法律还请您站在公正角度来处理两个人之间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夫妻个人债务,法院怎么执行共有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法院怎么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农村村民造房子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一、农村村民造房子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起诉时能否将被告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结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都有哪些
      各地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抢劫罪的时候,必须要遵循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针对抢劫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因为目前我国刑法当中针对抢劫罪是制定的有死刑的,......


·2023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
      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分类具体构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选择要件从认识论的角度来......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代表几个人?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代表几个人?公司的设立、经营以及?解散等事项都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公司在设立之初应任命一位法人代表,为公司行使......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


·传销定罪是如何判定的?
      目前我们所知的,有许多传销组织、传销行为。从各个新闻事件来看,传销祸害了许多家庭。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承担
      现如今发生交通事故的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协商解决,情况严重者由交警等来解决,车损比较严重的就会叫拖车来拖走以方便取证和保证交通畅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