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河南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司法鉴定指的是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有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关于鉴定事项的相关鉴定意见,在诉讼中具有确认证据,认定损害程度等相关作用。司法鉴定运用得当,对法官和当事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关于河南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全文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关于公布我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局,各省管司法 鉴定机构: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相关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试行情况,现就我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在河南省境内执业、经河南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具体项目、标准见附表),并严格按照《司法鉴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按照相应的业务种类收取司法鉴定服务费。 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鉴定活动。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属鉴定类中介服务收费,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和双方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服务,强行收费。三、司法鉴定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受理协议,依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服务费,并向委托人出具收费发票。四、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的,调查人员的差旅费、资料邮寄费等费用,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五、委托人因司法鉴定机构的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退还预收的全部费用;非因司法鉴定机构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收取的服务费双方协商退还。司法鉴定机构因委托人原因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承办该项司法鉴定业务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的扣除,余额部分退还委托人。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或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受理,并予以减收或免收费用。七、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方提交中文鉴定文书三份,如果委托方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提供外文本的,另加收工本费,鉴定文书每份不超过20元,译文费每份不超过 50元。八、新增类别鉴定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暂由鉴定机构制定试行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备案。一年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制定正式标准。九、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前需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明码标价。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十、本通知自2007年8月6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依据此项规定进行收取鉴定费用,不得私设收费项目,以及不合理收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乱收费、多收费的,可以向司法局进行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


·非法集资概念是什么?常见类型有什么?
      在之前,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曾搞过很多集资活动,但后来运转遭到了困难。集资具体是指从一个企业单位内部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让公司内容的员工拿出......


·入户抢劫20万量刑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行为可以说是抢劫犯罪当中比较严重的情节了,并且因为抢劫行为往往会伴随着暴力,所以也就有很大可能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我国一向对......


·在我国的法律里,怎样才是职务犯罪?
      我国的公务人员数量很多,在大的基数作用下,职务犯罪就显得较频繁。因为职务犯罪具有危害性大的特点,所以我国法律对其打击也较严厉。那么,在我国的......


·2023年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


·司法鉴定申请需要证据吗?需要什么材料?
      司法鉴定是现在法律上很常见的鉴定手段,对于很多案件审核时都有一定的说服力的以及帮助,而对于司法鉴定申请需要证据吗?如何申请之类的问题很多人都......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农村耕地确权了不能盖房子。首先,咱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


·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怎么办?
      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怎么办?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诉讼。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什么
      说到二手房交易,其实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现实中,不管你是进行二手房的交易,还是新商品房的交易,都会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二手......


·上海工伤待遇受户口影响么?
      上海工伤待遇受户口影响么?上海工伤待遇不受户口影响,(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