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起诉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是哪里?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抚养法律关系中,在抚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给付抚养费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抚养法律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形下,给付抚养费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在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使该抚养费的拖欠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但法律对被抚养人请求给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仍应保护。但如果被抚养人已不具备被抚养条件,如满十八岁以后再要求其十八岁以前的抚养费的,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抚养权利主体仅为未成年,即只有当子女处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状态下时才有具有被抚养人的身份。当子女成年或者有独立生活来源时即失去了被抚养人的身份,此时抚养费用已经丧失功能,不具备保护利益。因此给付抚养费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截止到被抚养人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三、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据此分析,子女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确定起诉抚养费的管辖法院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当事人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长期居住地法院提交诉讼状。法院受理后,通常会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会就抚养费问题签署一份调解协议书,这样就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


·被国外抢注的中国商标企业怎么预防?
      被国外抢注的中国商标企业怎么预防?商标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它关系着企业的特殊经济利益乃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国家均高度重视商标权的保护......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申请涉外专利费用为:如果去美国申请,专利申请费用为18000元,外观设计为11000元,英国的费用和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内相同,......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各方主体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此类问题层出不穷,由于尚缺乏明确统一的法......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职工在工伤认定......


·部门解散辞退员工有赔偿吗
      部门解散辞退员工有赔偿吗?部门解散辞退员工也有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在新就业形态下,由于平台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劳动管理的体现形式也相应具有许多新的特点。当前,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


·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
      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一、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失业保险金是由认谁支付
      失业保险金是由认谁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