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的工厂、企业越来越多,工厂在生产产品时可能会产生污水,那么工厂就要需要承包土地进行处理污水。工厂承包处理污水工程委托双方就要签订承包合同书,那么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提供范文。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总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2012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应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对本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投资建设。乙方与其他几家环保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此次该建设项目工程的竞标,最后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等价有偿的原则,就污水处理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艺流程说明
  
  工程达到的标准污水经处理后中,水中污染物含量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5、承包内容及范围:
  
  1.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所设计的“工艺设计方案”及现场情况提供所设计的施工图纸。
  
  2.废水处理构建筑物的土建施工。
  
  3.工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4.工艺调试。
  
  5.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
  
  6.工程工期:以甲方将本工程第一笔款到乙方账上之日,为工程开工日期开始计算。总工期天,其中工程设计天,土建施工天,工艺
  
  设备
  
  材料的采购
  
  天(与土建施工过程交叉进行)
  
  工艺设备
  
  材料的安装天,工艺调试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固定款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
  
  2、招标文件之外的工程新增不确定部分需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确认核定后另签充协议。
  
  3、工程款支付方法:现金或转账。
  
  4、给付时间:工程款分五次给付,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30 %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次付款:土建施工完毕,工程现场具备工艺设备
  
  材料安装条件后五个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30 %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次付款:所有工艺设备
  
  材料安装完毕,达到工程试运行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20 %(即:万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工期
  
  1、本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雨雪、暴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
  
  的影响。
  
  3、如遇人力不可预见抵抗或甲方原因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3级排放标准,并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
  
  第五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1.1指派为甲方工地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1.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接驳点费用及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1.3保证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延期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
  
  2.1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履行合中的各项工作,精心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2.2保证按图施工,做到无渗漏,无二次污染,并对质量负责。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和了解。如果要写承包合同书,必须要写清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委托人和承接人双方的身份信息。甲乙双方就污水处理工程这方面必须要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同时要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
      一、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开庭之后,未决犯按规定不可以单独会见亲属;开庭时亲属在旁听席参加旁听时可以远远的见到被告人,但不可以交流谈话。有......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要好多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要好多一、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主体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


·个人债务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否可以执行
      个人债务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否可以执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也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夫妻两人财产各一半,有债务的一方可以拿取其中一半的财......


·隐名股东诉名义股东案由是什么
      隐名股东诉名义股东案由是什么?隐名股东诉名义股东案由是结合隐名股东起诉的原因确定的,有可能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也有可能是委托合同纠纷。隐名股东......


·企业改制归哪个部门管?
      企业改制归哪个部门管?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被时代淘汰掉,不少中小企业都采取改制的方法来适应这个时代。那么人们就会......


·一、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很多个人所有的婚前房产在婚后被拆迁,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利益,离婚的时候一方主张是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


·耳穿孔算轻伤吗
      耳穿孔算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


·诉讼标的既判力是什么?
      诉讼标的既判力是什么?既判力是生效民事判决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确定判决之判断被赋予的共有性或拘束力就是既判力......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一、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必须双方签字。但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只需要一方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