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三、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综上所述,在我们进行确定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的时候,一般是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我们在进行计算抚养费的时候,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是他下落不明的话,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而且如果对方故意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一、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一、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下班故意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合法吗?
      下班故意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合法吗?一、下班故意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合法吗?不合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费用?
      向法院起诉离婚,手续繁杂且整个等待过程耗时很长,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配合,有时需要一年之久。与此同时人们也关心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费用。下面小编为......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
      一、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


·一、兄弟姐妹间有继承权吗?
      一、兄弟姐妹间有继承权吗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


·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


·一、工资开的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多可以吗?
      一、工资开的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多可以吗?工资开的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多是可以的,一般公司考虑到员工个人的绩效表现跟运营成本,在约定的书面合同当中的工......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迄今为止,合同的类别多种多样,为社会上的各种交易提供了凭证、规定、违约后果处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条件。其......


·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得到什么补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得到什么补偿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


·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怎么样走
      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怎么样走(一)提交申请员工产生工伤事故,经医治伤势相对性平稳后存有残废、危害人力资本的,或是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者工作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