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三、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综上所述,在我们进行确定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的时候,一般是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我们在进行计算抚养费的时候,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是他下落不明的话,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而且如果对方故意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起点标准是什么
      在判断信用卡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立案标准进行,此时针对不同的诈骗行为,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不一样。那究竟信用卡诈骗......


·车辆发生意外后的车辆定损时效是多久
      车辆发生意外后的车辆定损时效是多久车辆保险定损有时间限制,一般48小时内报警定损。发生事故后,第一件事是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情况下,保......


·我们办理入职手续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
      我们办理入职手续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碰到试用期的情况,从一两个月到半年不等,那么这个试用期的期限是怎么定的呢,公司能否延长一个员工的......


·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什么?
      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什么?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


·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然后以高利的方式转贷给他人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高利转贷罪数......


·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都有哪些
      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都有哪些要是能够为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不过要想获得司法机关的批准,除了要......


·进口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进口商标被抢注怎么办?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私生子又称为非婚生子女,也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婚姻关系期间生下的孩子,这类孩子在抚养问题上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你知道一旦产生纠纷有哪些解决......


·业主能诉讼已撤诉的标的吗
      一、业主能诉讼已撤诉的标的吗业主能诉讼已撤诉的标的。根据《民法典》可以得知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


·民事诉讼状格式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格式怎么写?不只是法学生才会写诉状,在现实生活中,你向法院起诉时,诉状便是司法程序的开始。起诉状不仅是你起诉的依据,也是递交对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是刑法打击的对象。很多人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方面感到困惑,为了解开您的疑惑,我们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