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有哪些?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常见的投资的方式,深受您的欢迎,但是,我们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资格的审查的,而且要求是比较高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也是比较高的,那么,它都是有哪些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介绍它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
  
  一、杠杆收购中负债比率过高
  在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基金通常要采用杠杆融资的方式来获取收购股权的所需资金。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LBO),是指收购方(基金)在投入少量资金(一般是收购所需资金的10%)之后,以被收购方的资产和财务作抵押进行信贷融资,从而筹得收购所需的资金,对收购目标进行收购、重组。在收购成功后,利用被收购公司的利润和现金流清偿负债。基金获得高收益的前提之一,在于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比例的杠杆融资。
  二、市场操纵
  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是股票市场的顽症,也是对证券市场损害最大的违法行为之一。在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非常容易发生。更为重要的是,对这些行为的监管非常困难。
  三、利益冲突
  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设计和业务操作流程的特殊性,使得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之间、投资人之间、杠杆贷款提供方之间都可能发生利益冲突。
  四、市场不透明
  长期以来,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在信息公开方面,没有任何标准可循。私募基金的如何评估和公布业绩、公布信息的方式和范围,完全由基金自己决定。对于非投资人来说,可以获得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并且这些信息也不具有可比性。非投资人无法确切评估基金的资信状况,也很难评估基金管理人的能力。即使是对于基金的投资人来说,所能获得的信息也通常是复杂的、非标准化的信息。
  五、非法集资
  私募基金的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就是它能为投资人带来比较高的回报,这一特征也极大地增强了私募基金的融资能力。私募基金的高回报率这一特征也往往被不法分子作为非法募集投资人资金的一个诱饵,很多不法分子以“股权投资”为由,以高额回报作为诱惑,广泛宣传,骗取投资人的财产。这一风险在中国体现得非常明显。在我们机械能私募股权投资的时候,首先要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有一定的了解,我们不能盲目的被它的高收益所吸引,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之间是很容易引起经济利益的冲突的,我们要合理的进行处理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绑架罪负什么刑事责任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的,那么就会构成绑架罪,因为我国规定绑架罪属于行为犯。而同时,绑架罪也是属于重罪当中的一种,因此对犯此罪的人处罚都是......


·上海亲子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在一些特殊的时候,人们可能会需要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对于案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了最大程度上为您提供便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内......


·事业单位党员醉驾如何处罚
      事业单位党员醉驾如何处罚1、判处拘役、管制的可以不开除。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公民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因为都会涉及到办理产权过户的问
      公民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因为都会涉及到办理产权过户的问题,那么就少不了要交纳一定的税费。但其中,由于房产的情况不一样,就导致购买不同类......


·跨省办案程序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跨省办案程序的相关法条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有些时候重大案件往往是罪犯在多个城市犯案,那么要想抓住无法无天的罪犯,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那么就需......


·劳工合同没到期能辞职么
      劳工合同没到期能辞职么一、劳工合同没到期能辞职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贵州省遵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贵州省遵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几年,贵州省遵义市加大了发展步伐。城市建设也加快了脚步,但是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要用到周边农......


·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1、征收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征收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商业活动的时候,我们会接触到很多的信息,有的可以公开,有的不可以公开,而这些不能公开的有时候是含有很大的价值的,一旦泄露或公开就会造成......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车祸对方,是可以提出误工费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姓名权?(一)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