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弃行为归哪个部门管,遗弃罪怎么认定

遗弃罪是国家为了防止遗弃现象出现给予道德底线的标准,触犯遗弃罪的人们会受到相关的法律处罚,但是当前许多人对于遗弃罪并不了解,其实还有部分人根本不知道遗弃罪的存在,也不认为遗弃可能会触犯到法律层面上,那具体来说遗弃罪发生的话,遗弃行为归哪个部门管理呢?
  遗弃管辖权归谁管理?
  一般遗弃行为如果不构成遗弃罪的话我们是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到当地的村委会进行检举处理的。如果涉及到遗弃罪的话可以直接通过司法的途径来处理。
  遗弃罪的认定
  
  (一)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2、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二)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三)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对于我们来说遗弃行为并不全是遗弃罪,但是从道德行为上来说,遗弃就是非常可耻的,如果生活中发现他人存在遗弃行为的话,一定要及时进行劝说,无果的话可以选择到村委会或者是公安局进行举报处理,关于遗弃行为归哪个部门管的问题,其实我们自身有心的话,也是可以进行管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


·职工在选择就业的时候不仅仅会考虑工资的问题,还会考虑五险一金
      职工在选择就业的时候不仅仅会考虑工资的问题,还会考虑五险一金的购买问题,有些企业用很多理由拒绝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那么交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想要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有时候离婚是双方共同的意愿,也有的时候,离婚仅仅为一方单独的想法。当对方不同意离婚拒不出面,或是因为失踪、下落不明等情况无法出现时,此时想要......


·储蓄卡盗刷赔付银行有责任吗?
      储蓄卡盗刷赔付银行有责任吗?如果能证明自己无过失,则银行有赔偿责任。当事人首先就面临如何证明银行卡被盗刷的事实。首先,当事人应保存银行发送的......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怎么写?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怎么写?食品安全是我们正常生活中不容忽视的一大问题,它关系到我们您的生命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现在也成为人们最为关心的......


·售楼书的内容一般都包括哪些
      在具体了解楼盘情况的时候,不仅会看到开发商打出的广告,同时销售人员实际介绍商品房情况的时候,可能会拿出售楼书给购房者阅读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售......


·办入职要结婚证出生证明吗?
      办入职要结婚证出生证明吗?一、办入职要结婚证出生证明吗?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2、一寸免冠照片3张;3、身份证原件或户......


·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什么?
      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什么?一、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什么?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可以向上一级的行政部门来进行投诉和举报,实在不行的话,甚......


·嫌疑人保释期出国可以吗?
      嫌疑人保释期出国可以吗?一、嫌疑人保释期出国可以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


·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赔偿受工伤职员的相关费用,在工伤鉴......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一)认定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