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能否仅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超过规定期限为由诉请撤销?

当事人仅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超过规定期限为由诉请撤销,若没有其他依法应予撤销情形的,不予支持。

  现行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范中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规定得较为笼统。实践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由于等待劳动关系仲裁、诉讼结果、职业病或伤情鉴定等结论,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调查需要等原因,超过60日的规定期限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情况较为常见,但《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对因正当事由耽误期限仅作出了中止规定,没有延长、扣除的规定,且列举的情形较为单一。在此情况下,如工伤认定结论不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依法应予撤销情形,当事人仅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超过规定期限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诉请撤销,不应予以支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利贷利率多少
      高利贷利率多少不受保护前段时间我国对民间借贷利率做出的新司法解释规定,其中可以说降低了高利贷的利率标准。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高利贷是不受法律......


·民法总则买卖效力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买卖效力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生活中,人与人、人与组织等等之间都存在着各种......


·取保期间又犯新罪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取保期间又犯新罪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又没证据会怎样?
      在刑事案件当中我国公安部门就是负责收集证据去证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的,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既不认罪又没证据,那么公安机关当然也不能只听被害者一方的......


·新刑诉法监外执行有哪些规定?
      新刑诉法监外执行有哪些规定我国《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对监外执行做出了规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一、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


·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谁出?
      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谁出,工伤发生以后需要工伤能力鉴定,而工伤程序的鉴定不是免费的,需要对鉴定的内容交付专门的费用,那么,针对工伤鉴定的这部分......


·汕头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汕头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律师的费用是不固定的,当事人可以跟律师协商处理,各个地方的收费标准都不是统一的,甚至每个律师的收费标准都不相......


·离职保密协议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合同,要求劳动者离职后对单位的个别信息进行保密,为你列了劳动法的两条相关条例和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


·一、工伤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工伤赔偿鉴定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如果罪犯被判缓刑的话,那会同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会对罪犯的相关行为作出考察,如果没有违反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话,才不用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