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
1、第一次效力(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是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它并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则其行为构成违约,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担债务责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应当通知后履行方,通知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后,先履行方不再有对方不能给付的危险,因此应当恢复履行合同。2、第二次效力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表现为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给付”,也可以表述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向对方作明确的意思表示、是否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应区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规则:1、当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对方。因为不通知对方,不会因为未通知而给对方造成危害。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当负有一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有重大瑕疵时,或只履行一部分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通知对方,给对方举证、解释、改正的机会,防止损失的扩大。综上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两次,在第一次效力中,先履行一方行使抗辩权后,通知对方。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担保并恢复偿还债务能力,则合同可以继续执行。当对方没有提供担保时,先履行一方可以中止合同。而在第二次效力中,对方经过再次催促仍然不履行合同的,则合同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堵路算寻滋事吗
视情况而定。故意堵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①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
·轻伤一级要60万赔偿是否合理?
轻伤一级要60万赔偿是否合理?一、轻伤一级要60万赔偿是否合理?轻伤一级要60万赔偿是合理,主要还是轻伤害一级需要赔偿的费用比较多,包括有医疗费......
·疫情期间在家隔离发工资吗
疫情期间在家隔离发工资吗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中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
·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条件分别有哪些?
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条件分别有哪些?一、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条件分别有哪些?(一)入伙条件这是指某一个第三人加入已经成立的合伙企业的条件,就是......
·债务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债务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主张得到肯定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据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证据、口头证言等......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个人是否需要写
生活当中可能遇到过工伤的劳动者都知道,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物力都是比较多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劳动者和用人......
·什么时候不承认事实婚姻?
什么时候不承认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不承认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
·偷越国边境罪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偷越国边境罪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按照犯罪既遂的标准从轻处罚,偷渡犯罪,是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继走私军火、毒品、色情行业、赌博之后的第五大国际性......
·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
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术概念。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