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效力?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效力? 一、自认规则的适用
  将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实以及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排除在自认的客体范围之外,不适用自认规则。
   二、自认效力
  1、自认方: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其约束力来自于诚实信用原则及禁反言原则,同时效力及于二审。
  2、自认相对方: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3、对法院效力:法院须以当事人自认作为判决依据,这是源于当事人主义中的辩论主义这一基本原则。
   三、拟制自认问题
  我国严格限制默示自认原则,即不仅要求当事人有不予争执的行为发生,也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说明该事项的含义及可能的后果,并再次询问其对该事实承认或否认的意见,该方当事人仍然不置可否、态度暧昧、沉默不语的,方能视为自认效果。
  注意,单纯沉默,不必须构成自认。因一方对对方不利于己方的陈述沉默,其含义存在多种可能,或记不清、或不想回答,不具有确定性,必须进一步确定其含义,再行判断。
   四、自认撤销
  1、法庭辩论终结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2、有充分证据证明自认是在受胁迫或重大误解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
   五、自认事实与已查明事实相矛盾时的适用问题
  《证据规则》第九条规定六类无需举证的事实;第十三条规定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因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不相符合时,不适用自认规则。
   六、诉讼外自认
  1、当事人私下自认,即不是在法庭上(包括书面形式材料的),只作为证据材料使用。
  2、本人在他案中的自认效果:
  如果他案已经生效,根据既判力理论,应当对本人有约束力;他人在他案中自认,根据既判力相对原则,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在特殊情形下对本案有约束力,如判决具有对世效力。
  法律链接:《证据规则》
  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法院在判定自认效力时候也是多凭主观意志或以大众意志为转移。但是民事诉讼中对自认的定义做了规定,大多数时候,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效力不是来自于法律本身就规定的效力要求,而是来自于他的定义。这也是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
      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中国,重婚不仅侵犯了合法配偶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因为侵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那么具体来......


·公安机关内存侦查什么意思?
      一、公安机关内存侦查什么意思?公安机关内存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一、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要想确定一个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对证据进行审查: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


·老人遗产子女分配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遗产子女分配问题规定是什么?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规则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根据不同的情形,公司注销后有以下几种债务清偿方式:(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


·怎样通过中介买二手房
      很多人想要通过自己购买满意的二手房,但苦于手里没有比较好的房源,最后还是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机构来购买二手房。但此时可能不太清楚,应该怎样通过......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都说职务越高责任越大,在如今,每家公司不管大小企业,都是由员工和公司高管组成的,像我们这些小员工都会觉得公......


·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
      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必须是在主持人员的进行之下,而且在此之前的话不能够见到辩认的对象,这些辨认完毕之后才能够做......


·社保局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
      社会劳动保障局及所谓的社保局,社保局是我国政府设立的一个专门为劳动人员服务的一个国家机关。一般来说,当员工在单位遇到工伤以后,社保局应当协助......


·当下社会
      当下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的背后,仍然有人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并不同意,造成两人相互折磨,却苦于找不到解决之法。今天,我就就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


·醉酒打人要赔多少钱,有固定的要求吗?
      一、醉酒打人要赔多少钱,有固定的要求吗?醉酒打人要赔多少钱是没有固定的要求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不同以及伤者的要求来综合考虑。侵害他人造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