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
一、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
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因而很多购房者对房产公证了解不多。但是目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纠纷也逐渐成为投诉热点, 房地产交易纠纷逐渐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的手段就是寻求法律保护,而房产公证就是一个有效手段。根据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易必须先公证: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 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的遗嘱在遗嘱类别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易于遗嘱人去世后其子女凭此继承房产 和解决纠纷。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二、房地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办理房地产公证遵循以下程序进行: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供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要是认为有需要的话,其实也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只不过在一些情况下,明确要求了必须要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公证之后,才能实际产生法律效力。更多房地产交易方面的问题,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诉讼时效的中断 哪些情况会导致中断
在民事诉讼当中,除了证据是比较重要的以外,诉讼时效也是当事人不容忽略的一个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以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以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
·追逐竞驶情节一般怎么处罚
追逐竞驶情节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不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是按危险驾驶罪给予刑事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
·劳动者追缴加班费有期限吗?
劳动者追缴加班费有期限吗?加班费的追讨有时间限制,因加班费引发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去哪申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法院没有移......
·生产销售假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
·对裁定移送管辖的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对裁定移送管辖的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1)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
·被发现贩毒会判死刑吗?
被发现贩毒会判死刑吗?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1000克以上;2、苯丙......
·犯罪预备的形式都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形式都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工作满3个月公司辞退要补钱吗?
工作满3个月公司辞退要补钱吗?劳动者上班不满三个月,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